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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工车辆保险享受优惠待遇的通知

来源:教育网 时间:2008-11-28 11:44:53 点击:
 

各学区工委,直属各类学校、各乡镇中小学、幼儿园工会:

本着工会组织为广大职工谋利益的宗旨,苍南县教育工会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苍南分公司达成协议,凡是我县教职员工(含民办学校、幼儿园)的自备车辆的年度保险,均可享受7折优惠,年终时另有7%手续费返回车主(实际折扣为6.3)。请各学校工会收集本校有车教职工的相关信息,认真填写《苍南县教工车辆保险登记表》(网上下载),经学校工会盖章后于125日前报送县教育工会办公室(乡镇中小学、幼儿园送交学区工委汇总上报)。有车教职工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投保与否。凡是以后陆续购置的教职工自备车辆,将于明年适当时间再次统一上报。

联系人及电话号码:

县教育工会 方明鹤:64766290   625618(教育虚拟网)

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陈苏红:64718701  13506542822

太保公司龙港营销部 王 芳:64257998  13566111066

附:《苍南县教工车辆保险登记表》

 
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
 

附件列表:
苍南县教工车辆保险登记表.doc (47.104 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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